甘肅省省工信委、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等五部門近日聯合下發《甘肅省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2018年工作方案》,明確今年我省重點為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根據《方案》,全省鋼鐵行業將繼續關停“地條鋼”企業,確保“地條鋼”不得死灰復燃,淘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規定的落后產能生產線或設備。
《方案》要求,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對超標或超總量排放主要污染物、違反固體廢棄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企業,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對長期超標或超總量排放且環保治理無望的企業,報經有批準權限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依法關停退出。
同時,我省將充分利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差別電價加價收入等,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安置、轉產轉型等予以支持。通過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引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提高運營效率。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
另外,《方案》還明確,落實促進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和幫扶困難人員就業等各項政策,做好社保關系接續和轉移,按規定落實好社會保障待遇。要把職工安置作為去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妥善處理勞動關系,制定好職工安置方案和風險處置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