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近日發布《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鋼鐵產能項目,所有新備案鋼鐵項目必須落實產能置換指標,并向社會公告。對新增鋼鐵產能項目,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安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
按照安徽省鋼鐵去產能目標, 2016-2020年期間,全省將壓減生鐵產能384萬噸、粗鋼產能506萬噸;分流安置職工約2.9萬人,力爭2018年底前完成。到2020年,鋼鐵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和資產負債率進一步降低,全員勞動生產率和企業盈利能力顯著提高,年人均產鋼量力爭達到1000噸,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完善,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明確提出,嚴禁新增產能。加強鋼鐵行業項目管理,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鋼鐵產能項目。積極引導有效產能向優勢企業集中;所有新備案鋼鐵項目必須落實產能置換指標,并向社會公告。對新增鋼鐵產能項目,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安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對違法違規建設的,要追究責任。
《意見》要求,盤活用好土地資源。產能過剩退出企業涉及的國有土地可交由政府收回,政府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后的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退出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費用;也可由企業自行處理,在符合規劃和轉讓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土地使用權人分割轉讓土地使用權。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經批準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兼并重組、轉產轉型企業的土地,涉及改變用途的,經批準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轉產為國家鼓勵發展的生產性服務業的,可以5年為限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工業用地不涉及改變用途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建設容積率可不再增收土地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