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發布《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提出,要通過加大資金支持、落實價格政策、實施差別信貸等多項措施,對能耗、環保、安全生產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有序退出。
《意見稿》提出,在近年來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基礎上,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通過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加嚴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推動建立法治化、市場化產能退出機制,爭取到2020年再退出一批,產能過剩矛盾得到緩解,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長王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企業的盈利水平是促使鋼鐵、煤炭等行業去產能的一個突破口,在下半年盈利無法持續改善的前提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程將加速落地,過剩產能有望加速“出清”,預計下半年鋼鐵、煤炭行業的改革步伐會進一步加快。
蘭格鋼鐵研究中心主任王國清指出,總體來看,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的原則是,“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持”。從具體路徑來看,主要是壓縮存量和控制增量。其中包括將以更加嚴格的安全、環保、質量、能耗等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限期退出,引導企業通過兼并重組、轉型轉產、搬遷改造等主動退出產能。
王軍認為,淘汰落后產能將緩解市場中產能過剩所帶來的壓力,改善企業無序競爭的局面,進而提高企業生產經營效益。與此同時,企業在去產能的過程中,也將提升行業的整體競爭能力。
此外,《意見稿》指出,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并重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未按期退出產能的企業,嚴控新增授信,壓減存量貸款,從融資方面督促企業盡快退出產能。運用市場化手段妥善處置企業債務和銀行不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