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印發《關于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服務企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各地結合產業類型和產業生命周期實行彈性土地出讓年限,首期出讓年限小于50年,首期出讓年限屆滿后對項目經營情況和出讓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評估,視情況續期或收回土地使用權。
根據意見,安徽省將鼓勵新增工業用地彈性出讓或以租賃方式供地,以長期租賃方式供應土地的,根據產業類型和生產經營周期確定各類用地單位的租期和用地量;以招拍掛方式取得的租賃土地,租賃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以協議出讓;以先租后讓供應工業用地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轉租和抵押。采取租賃方式供應土地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允許部分工業項目分期供地,對于用地需求面積較大的或分期建設的工業項目,允許按照“一次規劃、分期供地”的要求,預留發展用地。政府與企業簽訂分期供地協議,明確分期建設進度等,降低企業前期投入成本。
為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我省還將根據用地規模、土地估價結果、土地市場情況等,在符合規定的最低比例前提下,適當下調工業用地出讓競買保證金。在符合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利用現有房屋和土地興辦文化創意、科研、“互聯網+”等新業態的,可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過渡期政策,過渡期為5年。過渡期滿后需按新用途辦理用地手續且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對符合城鄉規劃、環保等要求的工業項目,通過廠房加層、廠區改造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