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鋼鐵行業化解產能意見發布之后,國務院又于2月5日發布了《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以下稱《意見》),明確提出從今年起3至5年內,將再退出煤炭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等。
煤炭行業分析師認為,《意見》提出的去產能目標符合預期,對于政策落實持樂觀態度。隨著去產能的步伐加快,未來煤炭行業集中度有望大幅提高,大型火電企業與煤炭企業之間參股將成為趨勢。
煤炭是我國最主要的能源,行業經歷“黃金十年”飛速發展后,產能建設超前、產量嚴重過剩,而需求卻在下降。煤價經歷3年多的大幅下跌后至今仍未企穩,企業效益普遍下滑,市場競爭秩序混亂,安全生產隱患加大,對經濟發展、職工就業和社會穩定造成不利影響。《意見》提出,要著眼于推動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因地制宜、分類處置,將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與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相結合,實現煤炭行業扭虧脫困升級和健康發展。
“《意見》有不少亮點和新意。”安迅思煤炭行業分析師鄧舜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大幅度壓縮煤炭產能的基礎上,此次進一步明確了去產能的量化目標,提出在近年來淘汰落后煤炭產能的基礎上,從2016年開始,用3至5年的時間,再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較大幅度壓縮煤炭產能,適度減少煤礦數量,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場供需基本平衡。
申萬宏源煤炭行業研究報告從去產能體量上分析認為,《意見》稱再退出產能5億噸、減量重組5億噸,減量重組過程中將會去除產能2億噸左右,因此合計去除產能7億噸,符合市場預期。
“《意見》明確2016年起按全年作業時間不超過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煤礦產能,較過去規定的工作時間有大幅壓縮。”鄧舜表示,這一規定再度表明國家要大幅度壓縮煤炭產能的決心。
此前,相關部門已明確今年起3年內原則上將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此次,《意見》補充提出,確需新建煤礦的,將一律實行減量置換。
申萬宏源認為該項規定充分考慮了民營企業、新建煤礦投產等因素,意味著未來新建煤礦投產需要淘汰相應的落后產能。這樣,就能通過重組的方式淘汰部分落后產能。
此外,《意見》還明確鼓勵大型煤炭企業兼并重組中小型企業,利用3年時間,力爭單一煤炭企業生產規模全部達到300萬噸/年以上。發展煤電一體化,引導大型火電企業與煤炭企業之間參股。火電企業參股的煤炭企業產能超過該火電企業電煤實際消耗量的一定比例時,在發電量計劃上給予該火電企業獎勵。鄧舜認為,這些鼓勵政策指明了煤炭行業未來發展的方向。
此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已明確,將設立用于獎補地方化解過剩產能中人員分流安置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據測算,相關資金年規模將達467.54億元,或持續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