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動計劃(2015-2016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細化制定了14條具體任務,要求協同有序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行動計劃》提出了加快建立新型標準體系的主要行動。一是在強制性標準改革方面,要研究制定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對現行強制性標準及制修訂計劃開展全面清理、評估。各部門、各地區不再下達新的強制性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計劃。二是在推薦性標準改革方面,開展對現行推薦性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集中復審和修訂。優化推薦性標準制修訂程序,縮短制修訂周期,提高標準質量和制修訂效率。進一步改進行業和地方標準備案管理,加強標準信息交換和共享。三是在推進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改革試點方面,鼓勵有條件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等先行先試,加快制定團體標準發展指導意見和標準化良好行為規范,深化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試點,建立完善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同時,要修訂《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規定》,改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加強標準實施與監督,加大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開展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的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行動計劃》要求,要不斷提高標準國際化水平。積極拓寬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領域范圍,逐步提高主導制定國際標準比例,不斷提高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水平一致性程度。研究制定中國標準“走出去”工作方案和標準聯通“一帶一路”行動計劃,加大與主要貿易國標準互認力度,推動鐵路、電力、鋼鐵、航天、核等重點領域標準“走出去”。
《行動計劃》強調,要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工作。要統籌規劃建設統一規范的全國標準信息網站,為社會提供服務。要加強對標準化重大政策和重點工作的普及性宣傳,加大重要標準宣傳貫徹力度。積極探索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經費投入機制,鼓勵、引導社會各界加大投入。要加強標準化法治和制度建設。加快推進標準化法修訂,推動實現立法與改革決策的有效銜接。
《行動計劃》指出,各地區、各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落實責任分工,按時保質完成改革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