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意見》明確,規范電子商務市場競爭行為,重點查處達成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問題,通過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國務院5月7日正式出臺《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意見》共八方面內容,其中提出加大金融服務支持,研究鼓勵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在境內上市等相關政策。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意見》的出臺意味著國家高度重視互聯網企業境內上市,這是在國家層面上提升資本市場對互聯網企業的支持力度,極其看好眾多優質互聯網企業在A股上市。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研究鼓勵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在境內上市等相關政策。支持商業銀行、擔保存貨管理機構及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無形資產、動產質押等多種形式的融資服務。鼓勵商業銀行、商業保理機構、電子商務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服務,進一步拓展電子商務企業融資渠道。引導和推動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電子商務初創企業的支持。
由于業績盈利要求未能達到國內上市門檻,很多優秀的互聯網公司不得不漂洋過海赴美上市,例如,阿里巴巴、京東、新浪微博、去哪兒等一批中國互聯網領域的優秀企業都相繼選擇遠赴美國上市,使得國內投資者無法分享國內互聯網上市所帶來的紅利。
“這主要是國內資本市場的制度設計對新興產業的包容性不強。”暉保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許瀚丹表示,目前處于虧損階段的互聯網企業難以獲得A股的支持。不過,隨著對業績虧損的互聯網公司上市門檻的放寬,國內的互聯網公司有望紛紛上市。許瀚丹建議相關配套政策宜盡快落地,讓互聯網企業上市A股盡快成行。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大力支持互聯網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到創業板上市。深交所將進一步優化相關規則,設立差異化的上市條件,細化行業信息披露要求,建立符合企業成長規律和經營特點的制度體系。同時將探索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建立分道、分行業審核機制,完善針對互聯網企業的審核制度安排。
業內人士預計,隨著資本市場改革步伐的加快,特別是創業板市場化改革措施的推進,如允許尚未盈利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的政策落地,將會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回歸A股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