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工信部等2日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
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從2015年起對有重大創新、獲得知識產權但尚未取得市場業績的首臺(套)或首批次的裝備、系統和核心部件進行保險補償。專家認為,這更有利于破解裝備市場應用瓶頸,以保險的形式提高資金運作效率。
重大技術裝備不管從技術突破,還是帶動產業轉型,都對經濟發展起到支撐作用。但由于其技術復雜、創新性前瞻性較強,在成果轉化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面臨市場初期應用瓶頸。
工信部認為,建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強調對尚未取得市場業績的裝備予以補貼,就是改變以往只在研發環節對裝備補貼的情況,從市場的需求側予以扶持。減少裝備應用環節風險,鼓勵成果轉化,也倒逼技術裝備在研發過程中考慮市場實際需求,對促進裝備制造業高端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在保險形式上,《通知》提出,由保險公司針對重大技術裝備特殊風險提供定制化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裝備制造企業投保,裝備使用方受益,中央財政對符合條件的投保企業保費適當補貼。中央財政對符合條件的相應企業,給予保費補貼。
業內專家認為,以保險的形式,也提高了財政資金的運作效率。同時,引導制造企業投保和保險機構承保,可以以市場化方式降低用戶風險,貼近企業需要,符合市場規律,同時發揮了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
《通知》要求,參與試點工作的各保險公司要建立首臺套保險專業團隊,深入
制造企業提供保險服務,建立理賠快速通道,不斷優化保險方案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