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商務部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投資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一《征求意見稿》意味著約束和規范我國外商投資行為多年的 “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正在進行合并和修訂。
《征求意見稿》改革了現行外商投資管理體制,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取消了此前“外資三法”確立的逐案審批制管理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外國投資者,《征求意見稿》在依據注冊地標準對外國投資者予以定義的同時,引入了“實際控制”的標準。外國投資者受中國投資者控制的,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可視作中國投資者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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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行業,中資還是外資的身份一直備受關注,因為這直接關系到汽車生產企業生產資質的批復。以沃爾沃汽車為例,在其被吉利控股集團收購后,按照新的《征求意見稿》相關規定,今后其或在審批方面將享有中資企業相同的國民待遇。
“目前法規還在征求意見中,正式發布后可能還會在現有基礎上有所調整,不過大致方向不會變化。”近日,主導修改的商務部條法司相關人士表示。
有觀點認為,《征求意見稿》的出臺,除了釋放出促進外商投資的有力信號,也將提升中國汽車企業跨國并購以及資本輸出的熱情。
新規引入“實際控制”概念
“今后只要在負面清單之外,以及在一定投資額度之內的外資企業,將不需要進行逐案審批,這類外資將享有國民待遇一樣的審批流程,審批效率也將大大提升。” 商務部外資司相關人士近日表示,有別于內資企業,此前外資企業在投資審批方面,會根據項目的不同,首先向地方商務部門或者商務部提交申請,待批復后憑借 批復證書去辦理工商登記。這一流程通常在1~2個月之間。這意味著取消逐案審批后,大部分外資將不再經歷這一環節。
在擴大市場準入、減少行政審批的同時,《征求意見稿》更加注重對外國投資企業的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其中明確指出,“外國投資者或外 國投資企業對其投資經營行為,無論是否屬于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列明的領域,都要向外國投資主管部門履行信息報告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征求意見稿》在依據注冊地標準對外國投資者予以定義的同時,還引入了“實際控制”的概念:受外國投資者控制的境內企業視同外國投資者;外國投資者受中國投資者控制的,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可視作中國投資者的投資。
《征求意見稿》第二章第18條對“控制”作出的進一步解釋:“直接或者間接持有該企業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股權、財產份額、表決權或者其他類似權益的”。
這意味著,新的界定標準下,部分企業將被重新歸類。在汽車行業中,一個典型案例是,被吉利控股集團收購的沃爾沃汽車或被視為“中國投資者”,但按照此前的 外商界定標準,由于沃爾沃總部注冊地位于瑞典,因此雖然其被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利集團)全資收購,但并未改變其外商身份。
此前,外商身份讓沃爾沃國產頗為尷尬。根據此前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發布的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規定,汽車整車制造業只有外資比例不高于50%時,才屬于鼓勵之列。
因此,吉利控股集團掌門人李書福不得不采用“父子聯姻”模式,讓沃爾沃與其母公司吉利控股集團進行合資,沃爾沃汽車在中國的大慶、張家口等工廠持股30%,吉利控股集團持股70%。
盡管李書福是將錢從左口袋放進了右口袋,但在財政補貼以及審批流程等方面,沃爾沃汽車的“外來者身份”或仍難享受到相應的優惠與便利。
汽車行業分析師鐘師表示,目前中央層面對于內外資企業在稅收方面的待遇基本一致,不過在市場化運作過程中,內外資企業的差異已有所體現。“典型的例子如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外資企業就無法享受與本土企業相同的財政補貼。”
尚無法覆蓋稅收、外匯等政策
有觀點指出,這些修訂內容不僅有利于促進外商投資,有關對外商身份的新界定標準也將進一步提升中國企業實施跨國并購的熱情。
在去年10月舉行的全球汽車論壇上,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商務參贊陳林曾指出,“通過兼并、收購海外資產,能實現快速擴大銷量規模,并縮小與世界級汽車集團的差距,降低進入海外市場的難度。”
他認為,對于中國企業而言,海外并購將為其提供第三條發展路徑。除了可以利用被并購對象已建立的海外銷售渠道和客戶群體,獲得更多海外市場份額,更重要的是,還可以獲得知名度更高的品牌以及更先進的技術,從而進一步推動產業升級。
國家在政策方面已有所回應。據陳林介紹,為推動和促進中國企業更積極地開展對外投資,商務部簡化了對外投資在政府審批方面的工作流程。
在去年10月6日推出的 《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中,將審批流程從原來的“全部核準”,變成“大部分備案,少數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需要商務部核準,其余的全部備案。”從時間上對比,核準需要20個工作日,備案只要3個工作日。
商務部最新統計顯示,2014年,我國共實現全行業對外直接投資1160億美元,同比增長15.5%;對外直接投資規模與同期吸引外資規模僅差35.6億美元。這是我國雙向投資首次接近平衡。
反觀汽車行業,繼上汽集團、北汽集團在多年前試水海外并購后,2010年,吉利集團以18億美元收購沃爾沃汽車;2013年2月,吉利集團又以1104萬 英鎊完成收購英國錳銅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權。此外,東風汽車公司也在近兩年掀起了海外收購潮,繼2012年牽手瑞典TEngineeringAB公司 和格特拉克公司后,在去年又完成了對法國第一大汽車制造商標致雪鐵龍14%的股權收購。
隨著我國汽車集團做大做強以及尋求國際化的需求不斷加強,未來或將有更多企業和資本走出國門,而即將出臺的“外國投資法”或為企業運作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不過,由于這一法案主要針對企業投資方面,相關細則還需要完善。“比如法案無法覆蓋稅收以及外匯等方面政策,還需要多個部門的政策銜接。”商務部外資司相關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