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下發《關于做好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工作的通知》和《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要求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工作。
不同區域差異化置換
工信部在《通知》中要求,堅持控制總量和優化存量相結合。按照疏堵結合、嚴禁新增產能的思路,結合產業布局優化和結構升級的要求,加快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為實施新(改、擴)建項目騰出資源、環境容量和市場空間。堅持市場調節與政府引導相結合。鼓勵各地探索實施政府引導、企業自愿、市場化運作的產能指標交易,發揮市場作用,支持跨地區產能置換,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工信部要求,堅持統籌考慮和區別對待相結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要統籌考慮地區資源優勢、環境容量等因素,實行區別對待。對環境敏感區域,須實施減量置換,其他地區可實施等量置換。
根據《辦法》,鋼鐵、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建設,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實施減量置換。
產能等量置換是指新(改、擴)建項目應淘汰與該建設項目產能數量相等的落后或過剩產能;減量置換是指淘汰的落后或過剩產能大于新(改、擴)建項目產能。
為防止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產能進一步擴張,控制產能總量,工信部要求,2013年度及以后列入工信部公告的企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不含各地列入明確壓減范圍的鋼鐵產能),方可用于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改、擴)建項目產能置換,且不得重復使用。已超過國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產能,不得用于產能置換。
疏堵結合化解產能過剩
工信部稱,當前化解產能過剩工作的首要任務是把產能盲目擴張的勢頭壓下去,嚴禁建設新增產能項目,而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是其中的重要環節。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能只用“堵”的辦法,而要“疏”、“堵”結合、多措并舉。
一方面,要“堵住入口”。在這個方面,國家已出臺了非常嚴格的措施,要求各地政府、有關部門嚴禁核準新增產能項目,堅決停建違規在建項目并進行清理,遏制產能盲目擴張勢頭。
另一方面,也要“預留出路”。要考慮地方發展經濟、產業升級和布局調整的現實需要,統籌淘汰退出與轉型升級的關系,調動地方和企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是一項給“出路”的政策,既有利于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又有利于推動存量產能調整升級和布局優化,特別是控制產能總量,避免出現“越淘汰越過剩”,緩解地方經濟發展與淘汰落后產能、化解產能過剩的矛盾,推動工作盡快取得實效。
對于實施期限,工信部表示,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是在當前部分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的情況下,國家為嚴禁新增產能、控制產能總量、逐步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出臺的一項過渡性措施。《辦法》明確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實施期限暫定至2017年底,并根據產業發展情況適時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