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無小事。合肥市歷來對此高度重視,先后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積極成效。日前,合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再次提出了具體意見。該《意見》在全省首次提出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政府考核,并在明確劃分部門監管責任的基礎上,提出要嚴格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市級目標管理考核責任制、縣(市)區級目標管理考核責任制。“市政府對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制訂發展規劃、目標和政策,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考核內容,實行目標管理考核。”市農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對本轄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負總責,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支持力度,確保職責、機構、隊伍、經費、裝備落實到位;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對鄉鎮人民政府(含涉農街道和社區)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將農產品安全監管納入政府考核,說明我市對這項工作重視程度進一步加大,此舉在全省率先。”該負責人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