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倡導文明禮讓的社會風尚,營造良好的乘客乘車環境,確保行車安全,7月2日,由合肥市交通運輸局制定的《合肥市公共汽車乘車規則》正式出爐,將于本月15日施行。據了解,此規則的出爐,是合肥市交通運輸局多方收集市民反饋意見,綜合整理最終實施的。
記者了解到,此前實施的《合肥市公共汽車乘車規則》,是公交行業當時的主管部門合肥市建委在2005年3月12日出臺的,實施時間長達9年有余。在這9年里,合肥公交行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主管部門由合肥市建委換成了合肥市交通運輸局;出現了BRT公交、島式站臺、智能系統、網絡無線熱點等新的事物。公交行業在發展,社會環境也在發生變化,比如島式站臺的出現,手機的廣泛使用……因此乘車規則也有必要適應新的環境。
為了讓新制定的《合肥市公共汽車乘車規則》更為合理、人性化,合肥市交通運輸局于5月29日將修訂后的規則草案向社會公布,并向全市公眾公開征集意見。經過一個多月時間的征集、討論,新的《合肥市公共汽車乘車規則》于7月2日正式出爐。
記者從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了解到,最新出臺并將于本月15日實施的《合肥市公共汽車乘車規則》具體有十二項規定,它們分別是:
一、乘客在站牌處排隊候車,待車停穩后有序上下車;前門上車,后門下車;鉸接車前、后門上車,中門下車;島式站臺內,先下后上。不準扒門爬窗、強行上下,車到終點站后全部下車。
二、遵守社會公德,舉止文明,主動給老、幼、病、殘、孕及懷抱嬰兒者讓座;相互禮讓,站穩扶牢,聽從駕乘人員勸導。
三、車廂內不準赤膊、躺臥、多占及腳踏座位;不得大聲喧嘩、打鬧、向車內外吐痰、亂扔雜物,自覺不吃帶刺激性的食物;嚴禁吸煙、亂寫亂畫、乞討及銷售等活動。
四、乘車期間不得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出車外,不得妨礙他人正常乘坐或者影響他人人身安全。嚴禁擅自開關車門,不準亂動和損壞車輛設備及相關設施。
五、醉酒者,無人陪護的精神病及其它嚴重疾病患者、學齡前兒童,謝絕上車。
六、攜帶物品占地面積超過0.2平米或重量超過20千克的,購同程票一張;攜帶物品占地面積超過0.4平米或長度超過2米及重量超過40千克的,拒絕乘車。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碎、有毒、有害等危險品以及易污損或者有礙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上車。不得攜帶犬類等寵物(有識別標志,且采取保護措施的導盲犬除外)乘車。
八、乘坐無人售票車,應自備零錢,車上不設找零。使用IC卡(證)的乘客應遵守IC卡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主動出示、刷卡,并有義務接受稽查人員查驗。對冒用他人優惠乘車卡(證)的,司乘及稽查人員有權暫扣,交主管部門處理。
九、乘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身高1.3米以下的兒童乘車,超過一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身高1.3米(含1.3米)以上的兒童購全票。
十、車票售出后不予退票。車輛因故不能繼續行駛時,乘客應配合司乘人員的安排,轉乘同線路后車,所持車票依然有效。
十一、公交車運營中發生的投訴及糾紛,由承運企業調查處理;對處理結果有爭議的,可申請屬地交通主管部門調查、調解。凡違反本規則而引發的投訴,承運企業將不予受理。
十二、違反本規則而使他人遭受損害或損壞公物者,須賠償損失或承擔法律責任。凡擾亂行車秩序、危害交通安全或侮辱、毆打、傷害駕、乘人員或乘客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