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省環保廳公布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獎勵等級按舉報線索價值分為重大、較大、一般三級,重大價值線索最高獎勵3000元。
《安徽省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規定》年初出臺實施。舉報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和涉重金屬、化工、印染、造紙、制革、釀造等重點行業。違法行為包括超標排放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以隱蔽方式偷排廢水、被責令關停擅自恢復生產、在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內違法建設等。
此次出臺的細則進一步明確獎勵等級、獎勵對象。獎勵等級按照舉報人提供線索的價值分為重大、較大、一般三級。舉報內容含三種以上違法行為的,為重大價值線索,獎勵金額為2000元至3000元;含兩種違法行為的,為較大價值線索,獎勵金額為1000元至2000元;凡符合獎勵范圍的,但不屬于重大或較大價值線索條件的均為一般價值線索,獎勵金額為300元至1000元。
獎勵對象為通過電話、信函、網絡、來訪等方式舉報的實名舉報人,且與被舉報對象之間不存在直接經濟利益關系、非新聞工作者、非環保系統干部職工及其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