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稱《規劃》)。
《規劃》突出了以下重點:一是指明了煤炭工業發展方向。《規劃》系統總結了“十一五”發展成就,深刻剖析發展中的突出問題,準確把握國內外煤炭工業發展形勢,提出了煤炭工業科學發展的重點任務。二是強調了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繼續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整頓關閉小煤礦,淘汰落后產能,依托科技進步,切實轉變煤炭發展方式。三是明確了保障能源穩定供給為基本任務。穩步推進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建設大煤礦,合理安排煤礦生產建設規模,防止煤炭供需失衡,實現煤炭的長期穩定供應。四是突出了以人為本。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著力改善煤礦生產環境,注重塵肺病防治,提高職工收入水平,改善礦區民生,將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貫徹好、落實好。五是強調了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綜合考慮生態環境承載力和水資源條件,做好煤炭開發布局,開發中更加注重資源高效清潔利用,更加注重保護環境。
《規劃》確定了煤炭工業發展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科學布局、集約開發、安全生產、高效利用、保護環境的發展方針,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科技進步為支撐,建設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建設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保障煤炭穩定供應;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提高礦區環境質量,提高礦工生活水平,促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
為加快轉變發展方式,《規劃》提出了“六個堅持”的基本原則:堅持煤炭工業發展與產業布局調整、體制機制創新相結合,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堅持生產建設與控總量、調結構相結合,保障煤炭供應安全;堅持發展先進生產力與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相結合,促進煤炭產業升級;堅持開發轉化與水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協調,推進高效清潔利用;堅持企業發展、接替產業發展與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建設和諧礦區;堅持國內發展與國際合作相銜接,實現互利共贏。
根據《規劃》,到2015年,我國煤炭生產能力41億噸,煤炭產量控制在39億噸左右,原煤入選率65%以上;形成10個億噸級、10個5000萬噸級大型煤炭企業,煤炭產量占全國的60%以上;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75%以上,千萬噸級礦井(露天)達到60處,生產能力8億噸;低熱值煤炭資源綜合利用發電裝機容量達到7600萬千瓦,煤矸石綜合利用率75%;礦井水利用率75%,土地復墾率超過60%;節約能源9500萬噸標準煤。
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原煤產量35.2億噸,同比增加2.8億噸,增量為歷史最高水平;煤炭凈進口1.68億噸,同比增長15%,實現了全年煤炭供需基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