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對我鋼纜、鋼絲繩發起日落復審調查
2019年7月19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自中國的鋼纜、鋼絲繩發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該案于2007年8月立案,2013年7月曾發起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
烏克蘭對我鋁輪轂發起反傾銷調查
2019年7月19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從中國和俄羅斯進口的鋁輪轂發起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稅號為:8708705090。
美國對涉華碳合金鋼螺桿作出反補貼初裁
2019年7月23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和印度的碳合金鋼螺桿(Carbon and Alloy SteelThreaded Rod)作出反補貼初裁,初步裁定:
1、中國大陸強制應訴企業寧波中江高強螺栓有限公司(Ningbo Zhongjiang High Strength BoltsCo., Ltd.)補貼幅度為23.41%,浙江君悅標準件有限公司(Zhejiang Junyue StandardPart Co., Ltd.)為24.89%,中國大陸其他生產商和出口商為23.83%;
2、印度強制應訴企業Mangal Steel EnterprisesLimited補貼幅度為6.07%,Daksh Fasteners為155.03%,印度其他生產商和出口商為6.07%。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7318.15.5051、7318.15.5056和7318.15.5090項下的產品以及7318.15.2095和7318.19.0000項下的部分產品。美國商務部預計將于2019年12月4日宣布本案終裁結果。
2019年3月14日,應美國企業Vulcan Threaded ProductsInc.于2019年2月21日提交的申請,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中國臺灣地區和泰國的碳合金鋼螺桿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同時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和印度的涉案產品發起反補貼立案調查。(文璐編譯自:美國商務部官網)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涉華訂書釘作出雙反產業損害初裁
2019年7月1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投票對進口自中國大陸的訂書釘(Collated Steel Staples)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中國大陸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了實質性損害;對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訂書釘作出反傾銷產業損害否定性初裁,終止對韓國和臺灣地區涉案產品的反傾銷調查。基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中國大陸涉案產品的肯定性裁定,美國商務部將繼續對華涉案產品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預計將于2019年8月30日前作出反補貼初裁,2019年11月16日前作出反傾銷初裁;同時終止對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涉案產品的反傾銷調查。
2019年6月27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大陸的訂書釘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同時對進口自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訂書釘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8305.20.0000項下產品。(文璐編譯自: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官網)
印度對華絕緣子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19年7月17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絕緣子(Electrical Insulators)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若取消現行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的進口對印度國內產業構成的損害將會繼續或再度發生,故建議繼續對中國絕緣子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具體稅率如下:醴陵華鑫電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iling Huaxin InsulatorTechnology Co., Ltd.)為638美元/公噸,中國其他生產商為1,383美元/公噸。涉案產品的印度稅號為854610和854620。
2013年9月5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絕緣子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4年7月1日,印度對該案作出反傾銷初裁。2015年3月4日,印度對中國絕緣子作出反傾銷終裁。2019年1月10日,印度對中國絕緣子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傾銷調查期為2017年4月1日-2018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4年-2015年,2015年-2016年,2016年-2017年以及傾銷調查期。(文璐編譯自:印度商工部官網)
美國對華鋼貨架作出雙反終裁
2019年7月18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鋼貨架(Steel Racks)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終裁:(1)裁定強制應訴企業南京東升貨架制造有限公司(Nanjing Dongsheng Shelf Manufacturing Co., Ltd.)傾銷幅度為18.06%,中國普遍傾銷幅度為144.50%,其他獲得單獨稅率的出口商/生產商(名單詳見原文鏈接)傾銷幅度為18.06%;(2)強制應訴企業南京東升貨架制造有限公司(Nanjing Dongsheng Shelf Manufacturing Co., Ltd.)補貼率為1.50%,16家未應訴企業(名單詳見原文鏈接)的補貼率為102.23%,中國其他出口商/生產商的補貼率為1.50%。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7326.90.8688、9403.20.0080和9403.90.8041項下產品及7308.90.3000、7308.90.6000、7308.90.9590和9403.20.0090項下部分產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預計將于2019年9月3日作出產業損害終裁。
2018年7月11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鋼貨架發起反補貼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8年8月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票對進口自中國的鋼貨架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損害初裁。2018年11月20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鋼貨架作出反補貼初裁。2019年2月26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的鋼貨架作出反傾銷初裁。(許立編譯自:美國商務部官網)
印度對華平板玻璃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2019年7月17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應印度國內企業Emerge Glass India Pvt. Ltd.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平板玻璃(Sheet Glass)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涉案產品的印度稅號為700312、700319、700330、700420、700490、700510、700521、700529、700530、700910、700991、701190等。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損害調查期為2015年~2016年,2016年~2017年,2017年~2018年,以及傾銷調查期。
2013年12月20日,印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平板玻璃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4年12月19日,印度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文璐編譯自:印度商工部官網)
秘魯終止對華拉鏈及其配件征收反傾銷稅
2019年7月21日,秘魯國家競爭和知識產權保護局傾銷、補貼和非關稅貿易壁壘委員會在官方日報《秘魯人報》(El Peruano)發布第0111-2019/SDC-INDECOPI號決議,終止對原產于中國的拉鏈及其配件(西班牙語:cierres de cremalleras y sus partes)征收反傾銷稅;不對涉案產品征收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16日期間的追溯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的秘魯稅號為96071100、96071900和96072000。
2017年2月19日,秘魯國家競爭和知識產權保護局傾銷、補貼和非關稅貿易壁壘委員會發布第048-2017/CDB-INDECOPI號決議,應秘魯公司Corporación Rey S.A.的申請,對中國產拉鏈及其配件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8年2月18日,秘魯國家競爭和知識產權保護局傾銷、補貼和非關稅貿易壁壘委員會在官方日報發布第017-2018/CDB-INDECOPI號決議:對原產自中國的拉鏈及其配件作出反傾銷調查終裁,決定采取最終措施,為期5年。(劉怡迪編譯自:秘魯官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