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環境形勢嚴峻,空氣污染和水污染尤為嚴重,隨著國家對環保工作的日益重視,環境監測的應用需求加速。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賀克斌認為,自《大氣十條》實行以來,我國的城市空氣質量情形總體得到改善,但短期內我國的產業構造和能源結構難以產生根本性轉變,要達到《大氣十條》相應目標就必須提升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化和精細化程度,在《大氣十條》的最后一年,精準治霾勢必成為主流。
看發展歷程我國環境監測行業發展迅速
“十二五”期間環境監測行業的迅速發展主要得益于密集的政策扶持。《國家環境監測“十二五”規劃》、《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國家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方案》等多部環境監測政策共同形成了我國環境監測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礎之上,“水十條”、“大氣十條”等政策的出臺,不僅釋放了水、大氣等領域的防污治污需求,也帶動了環境監測行業的需求。
在“十二五”的政策熱潮下,我國環境監測行業發展迅速,2015年行業規模超過367億元,“十二五”期間行業復合增速達到17.6%。但是對比整個萬億級的環保市場而言,環境監測的市場規模較小,未來市場增長空間巨大。
監測市場看國家政策國家力推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催生監測服務市場興起。
“十三五”期間,政策利好的環境監測市場經歷著從“污染源監測”為主向“環境質量監測”為主的轉變,乘著政策東風,越來越多的企業投入到監測領域。2015年1月,國務院頒布《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首次表態鼓勵環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2016年1月,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再次強調,要對第三方治理開展監督檢查。隨著環境監測市場需求的逐步擴大,監測服務引入市場機制、推動第三方治理是大勢所趨。監測服務市場正在由政府化逐步轉向市場化,主要以“轉讓—經營模式”和“托管運營模式”。
另一方面,環保稅法出臺并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環保稅法落地,環保稅開征,將進一步倒逼企業治污減排;而環境監測作為征稅基礎和依據,相關企業則有望率先受益。“兩高”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升級”,新的司法解釋對環境污染行為認定進一步細化,并突出對非法處理處置危廢、自動監測數據造假和環評造假等行為的懲治。新的司法解釋中明確表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監測機構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收集的監測數據,公安機關單獨或者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取污染物樣品進行檢測獲取的數據,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看監測企業布局各大龍頭企業均布局環境監測
聚光科技自2007年起,并購外延拓展,業務結構逐步轉變為環境監測系統業務,初步形成了從儀器研發和生產、軟件開發、第三方檢測服務、環境監測到污水治理及運營等多產業有機結合的綜合環境檢測監測服務商。
雪迪龍加碼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加強智慧環保領域的布局。以環境監測為核心,著力拓展環境監測、環境信息化、環境大數據、環境治理四大業務領域,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環境綜合服務。
此外,先河環保、海宏環保、賽默飛、島津、江蘇天瑞在擴大監測市場格局路上,占據了很大的份額,或是技術革新、或是跨購重組,行業大咖均在環境監測領域大膽布局。
隨著國家與省級監控兩級監控體系的建設、第三方評估和質控手段的引入,擁有較多運營設施,能提供優質數據與污染物分析、溯源等技術的監測企業有望分享更多蛋糕。
看市場前景監測設備需求將達千億規模
11月14日,環保部和科技部聯合印發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三五”科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要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態治理等領域一批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突破一批關鍵技術與裝備,推進京津冀環境綜合治理重大科技工程。同時,加強水環境、大氣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成因機理研究,強化水環境監測及流域水污染治理等成套技術研發,并實施一批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相關機構認為,在PPP模式等政策大力推動下,環保行業投資將步入加速期,監測設備需求有望提升。在提高監測標準、加大監測站點等指標要求下,“十三五”期間監測設備需求將達千億規模,年均增速將達25%至30%,相關企業將獲訂單需求提升機遇。
根據中投顧問報告的預測,“十三五”期間環境監測產業的市場空間將超1200億元。未來市場增長主要來自四個方面,一是監測網絡范圍的擴大,從地級市向縣級市擴展。“十三五”將大面積啟動以縣級行政單位為主要依托的“省控點”網絡建設;二是監測指標的增加,VOCs和重金屬監測將成為兩個巨大的新市場;三是監測領域的擴展,由大氣、水向土壤領域拓展;四是監測空間的擴展,從地表向地下和空中擴展。
未來隨著國家環保政策的不斷落實,環境監測系統全國范圍的不斷推進,國家環保領域投入的大幅度增加,環境監測企業將會迎來新一輪的發展高潮。隨著各領域環境監測點在全國范圍內全面鋪設,將產生對環境監測技術和設備的巨大需求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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