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系統正深入貫徹落實《決定》精神,結合工業轉型升級、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軍民深度融合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科學界定管理職能、加強法律制度建設、嚴格執行法律規范、依法監督權力運行為著力點,全面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法治水平。
立良法樹好規,夯實法治建設基礎
整體推進與突出重點相結合。集中力量推進電信、無線電、網絡安全等事關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安全保障的重要立法項目,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稀有金屬、工業節能、質量促進、技術改造等有利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法制建設。理論研究與立法實踐相結合。立足于工業、通信業轉型發展的新要求和云計算、大數據、新型智能設備等普及應用帶來的新問題,及時開展前瞻性立法問題研究,提出既符合實際又適度超前的制度建議,為開展相關立法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完善制度與提高質量相結合。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制度,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確保立法體現行業特點并符合產業發展規律。法治建設與深化改革相結合。對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修訂,配套法律制度建設以及事中事后管理措施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立法進程和改革決策緊密銜接、確保改革在法治框架內進行。
嚴格規范執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加強對電信、無線電、民用爆炸物品等重點領域監管,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等監管,嚴厲查處破壞市場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違法案件。依法監管網絡信息服務,不斷完善適應網絡融合趨勢的市場監管機制,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
切實轉變職能,明確法治政府邊界
做好“減法”。一是重點清理涉及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審批事項,最大限度地縮小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領域審批、核準、備案范圍,大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二是認真梳理并向社會公布有關行政管理“負面清單”,公開列明禁止進入的領域和需要政府事先批準的事項。三是明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為依法履行工業和信息化管理職責劃定明確邊界。做好“加法”。對于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加強事中事后管理,通過加強政務公開、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市場行為監管以及違法處罰等形式,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對于交由行業協會承擔的資質資格類事項,要加快制定相關標準和監督檢查制度,指導督促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開展社會責任建設。更加善于運用市場和法治的手段,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后產能,推進企業兼并重組。
強化權力制約,筑牢法治“籬笆”
在行政決策環節,進一步健全工業和信息化重大事項行政決策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嚴格追究違法決策、決策不作為等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責任。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中發揮積極作用。在執法監督環節,該撤銷的撤銷,該變更的變更,該確認違法的確認違法。積極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和裁定,及時糾正違法行政行為。拓寬公眾監督渠道,及時回應社會對工業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在隊伍建設環節,完善學法普法制度,定期開展法治培訓,使全系統廣大黨員干部樹立法治思維,提高自覺運用法治方式推動工業發展、維護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的能力。鍥而不舍狠抓作風建設,以“零容忍”態度依法查處和懲治腐敗,確保行政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