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格力電器與奧克斯空調之間的專利侵權案,再度引發市場關注。這一次,法院判定格力電器需要賠償奧克斯空調約1.67億元。
對此 ,格力電器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案件僅是一審,格力已經提起上訴。而奧克斯相關人士則對媒體表示,公司無回應計劃,未來會專注主業。
被判賠償奧克斯1.67億元,格力電器回應:已上訴
5年時間過去了,格力電器與奧克斯空調之間的專利權糾紛,仍然沒有熄火的跡象。
近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寧波中院”)的兩份民事判決書顯示,奧克斯空調起訴格力電器及甬格公司等兩例侵犯發明專利權案審理終結,格力電器需要賠償奧克斯空調合計約1.67億元。
判決書顯示,兩份判決書均圍繞一項名稱為“壓縮機”的涉案專利展開,原告均為奧克斯空調。該專利的專利號為ZL00811303.3,申請日為2000年8月11日,原專利權人為東芝開利空調系統株式會社。2018年,東芝將該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奧克斯空調,并將針對轉讓前發生的第三方侵權行為追究侵權責任并獲取損害賠償的權利一并轉讓。
原告奧克斯空調稱,格力電器使用上述專利制造侵權產品,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告甬格公司等作為銷售方,應當承擔下架電商產品、承擔訴訟費用等責任。
寧波中院于2019年1月受理上述案件后,被告格力電器曾提出管轄權異議,在被寧波中院裁定駁回后,格力電器不服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后,再次被駁回、維持原裁定。
此外,格力電器曾兩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對涉案專利作出無效宣告。2021年9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僅發文宣告該專利權部分無效。
寧波中院于2021年7月19日和2021年10月15日對上述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最終,寧波中院認為,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落入了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和要求10的保護范圍;根據司法鑒定、專利說明書及相關規定,格力的現有技術抗辯請求不成立;根據“侵權獲利=侵權產品銷售額*侵權產品合理利潤率*專利對利潤的合理貢獻率”的計算公式、專家意見及相關法條,對原告就涉案專利相關的兩個型號的空調產品所主張經濟賠償9600萬元和7060萬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這意味著,格力電器需要向奧克斯空調支付合計約1.67億元的賠償款。
針對上述事項,12月8日,奧克斯相關人士對媒體表示,公司無回應計劃,未來會專注主業。而格力電器相關人士則表示,目前案件僅是一審,格力已經提起上訴。
據報道,格力電器相關負責人認為,涉案專利的日本同族專利的保護范圍遠遠小于中國專利,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下屬單位專家判斷,其中國專利不穩定,應該被無效。目前公司已經就該專利無效,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待法院審判。
對于格力電器而言,后續若不能舉證該涉案專利無效,就要付出“1.67億元”的賠償。
雙方此前已多次交手,奧克斯空調賠了近5000萬
格力電器與奧克斯空調的結怨已有多年。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格力電器與奧克斯空調關于專利權的訴訟最早在2015年12月,至今相關文書高達121篇。而天眼查司法風險信息顯示,格力電器與奧克斯之間有關專利權的訴訟有至少78件。此前多場官司,奧克斯空調累計被判賠償格力電器近5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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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格力電器和奧克斯之間結束了一個長達三年多的知識產權官司,格力電器獲賠4000萬元。這是迄今為止家電領域判賠數額最高的生效判決,被不少網友稱為“家電行業最貴侵權案”。
回溯來看,2017年1月25日,格力電器就寧波奧勝侵害專利權,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寧波奧勝停止產銷相關產品,并賠償4000萬元。格力電器稱,其是ZL200820047012.X“一種空調機的室內機”實用新型的專利權人,寧波奧勝存在重復惡意侵權行為。2018年4月20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寧波奧勝停止侵權等、賠償4000萬元。隨后,奧勝公司不服此項判決,并提出再審請求。2020年3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維持原判。
近年來,格力與奧克斯之間的“大戰”多番上演。2019年6月10日,格力向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舉報信,舉報奧克斯銷售不合格空調。當時,格力電器在官方微博上發布《關于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的舉報信》稱,奧克斯生產的部分型號空調產品與其宣傳、標稱的能效值差距較大。經過格力電器委托有專業素質的第三方機構檢測驗證,檢測結論與格力公司檢測結論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檢測結論均為不合格。
2019年6月28日,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上級局轉辦的關于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涉及8個型號空調能效標識不符合規定的舉報材料,當天決定予以立案。2020年4月,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就奧克斯空調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案,要求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