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浙江省經信委獲悉,2017年浙江省嚴格落實國家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要求和工作制度,對照國家規定的重點行業,2017年全省共完成淘汰煉鋼產能270萬噸、電解鋁產能15萬噸、銅冶煉產能0.17萬噸、水泥產能30萬噸、造紙產能3萬噸、制革產能50萬標張、印染產能10億米、鉛蓄電池產能30萬千伏安時;8家地方燃煤熱電企業實現全廠關停,合計小火電機組24臺、容量19.65萬千瓦。涉及的72家企業相關主體設備均按國家淘汰要求進行拆除并通過省級驗收。
在抓好國家規定重點行業淘汰工作同時,浙江省主動加壓,制訂實施了范圍更大、要求更嚴的淘汰標準,順利完成了省、市、縣三級年度目標任務。2017年,全省工業行業共淘汰30多個行業2690家企業的落后和嚴重過剩產能,其中列入省級年度任務的271家企業(不含國家規定行業)相關主體設備也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拆除并通過省級驗收。通過淘汰落后產能,騰出用能178萬噸標煤,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3.47萬噸,為經濟轉型升級騰出了新的空間。
此外,2017年全省累計整治和淘汰以無證無照、無安全保障、無合法場所、無環保措施為重點的“低小散”“臟亂差”問題企業(作坊)47348家,淘汰改造8686臺燃煤小鍋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