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內獲悉,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已于日前下發。根據規劃,2018年2月第一批試點地區啟動交易,2018年年中前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并適時進行推廣。
《通知》要求,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項目應滿足的條件包括:接網電壓等級在35千伏及以下的項目,單體項目容量不超過20兆瓦(有自身電力消費的,扣除當年用電最大負荷后不超過20兆瓦);單體項目容量超過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接網電壓等級不超過110千伏且在該電壓等級范圍內就近消納。
通知規定,光伏發電在當地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度電補貼標準基礎上適度降低。單體項目容量不超過20兆瓦,度電補貼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0%:單體項目容量超過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的,度電補貼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20%。
按目前的0.42元/kwh的度電補貼水平,即使降低10%以上達到0.378元/kwh,結合電力用戶綜合電價0.6元/kwh的水平(打折后的協議電價),再減去大致的過網費0.15元/kwh水平,總度電收入0.828/kwh依然具有相當的經濟性。就算0.42元/kwh度電補貼降到0.3元/kwh,總度電收入仍可達到0.72元/kwh,且收入結構相當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