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公司近日在中國區的業務進展頗不平靜。
7月6日,華為終端公司內部人士表示,華為在深圳中院和泉州中院對三星提起了訴訟。“這只是本次華為主張一系列被侵權專利中的一件。尋求司法裁決的目的,主要是維護自身權益不被非法使用及獲得合理補償。”
不過,對于三星具體侵犯了哪些專利、索賠多少等細節,該人士表示,訴訟過程中,華為不方便評論案件細節。
除此以外,三星中國近日還傳出了縮減中國區員工的消息。據《韓國先驅報》報道,2013年,當三星還是中國智能手機龍頭時,其在中國共有3.56萬名員工,到2015年時,已經裁員至8580人。
對此,三星中國區相關負責人表示,關于縮減中國區員工的消息不實,是翻譯錯誤。“8580名是指去年招聘的新員工數字,并非全部員工數量。有些條線業務不排除減少人員,但都是正常范圍內的流動。”對于遭遇起訴一事案件,該人士并沒有給出更多回應。
資深通信行業觀察人士曾韜認為,隨著高端手機市場的飽和,以及國產品牌的崛起,三星公司在中國市場將不可避免地進入瓶頸期。華為發起的專利戰恰好說明,當行業進入成熟期,中國品牌也有后來居上的機會。
索賠8000萬元
據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披露的信息顯示,華為終端有限公司起訴的對象有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州三星”)、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三星”)、福建省某電訊公司及泉州某電器公司等五家。
華為終端公司稱,2010年年初,公司就“一種可應用于終端組件顯示的處理方法和用戶設備”的技術方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該申請于2011年6月5日被授予發明專利權,專利號為ZL201010104157.0。該專利目前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而三星生產、銷售的16款產品譬如蓋世樂系列的SM-G9300、 SM-G9350侵犯了該專利。
華為認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未經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大量制作、使用、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三星投資公司、福建省某電訊公司、泉州某電器公司以生產經營為目的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上述行為均侵犯了華為終端公司對涉案專利享受的發明專利權。
訴訟中,華為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資公司連帶賠償8000萬元,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資公司連帶承擔華為終端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50萬元整。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正奇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認為,從一系列的知識產權案例來看,背景都很復雜,即使法院立案,也很難有判決結果出來。作為體量龐大的兩家技術公司,需要雙方律師不斷針對專業領域的舉證和調查。“一般的知識產權案件最少也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去調查,且最終賠償金額都會少于請求的金額。”
專利防御戰
實質上,專利大戰在通信行業已經司空見慣,甚至被稱為“司法營銷”。2015年3月,愛立信在美國本土對蘋果發起訴訟并申請禁令,涉及多項基礎通信專利和手機專利,去年年底,雙方達成和解。隨后,愛立信在印度市場也對小米公司發起了專利訴訟。
近日,高通和魅族針對專利的紛爭也各執一詞,并無結論。無論如何,發起專利戰的前提還是要求企業有足夠的技術儲備。
華為官方提供的數據顯示,華為擁有9800余件美國專利,其中有7400多件是通信技術專利,2200多件數字處理技術專利,這兩項技術占其整個專利儲備的98%。
而據韓國媒體報道,截至去年年末,三星電子累計專利申請達到11.0145萬項。其中,三分之一為在美國申請的專利,達到3.8809萬項。但是,雙方一直沒有簽訂過專利交叉許可協議。
因此,華為相關負責人此前曾表示,華為的知識產權只是用于自保與防御,并非進攻他人的武器。華為希望使用其專利的廠商能提供合理回報,這些將用來抵消自身為專利研發投入的巨額成本。
曾韜認為,手機終端行業的發展已經進入了平穩甚至往下走的趨勢,與2G到3G的質的變化相比,現在的手機行業很難再有大的創新,這也是三星和蘋果進入瓶頸的重要原因。
但是,對于國產品牌來說,恰好可以依靠成熟技術降低成本,最終靠性價比去占有市場。
“華為對三星發起專利訴訟應該是一個標志性事件,一定程度上來說,它也是營銷手段。至少說明它在某些技術方面,具備了與國際科技巨頭叫板的實力。”曾韜補充說。
目前,蘋果已經與華為簽訂專利交叉許可協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信息顯示,華為向蘋果公司許可專利769件,蘋果公司向華為許可專利98件,覆蓋GSM、UMTS、LTE等無線通信技術。
宋正奇認為,在涉及到具體的案件時,專利儲備量、品牌知名度、市場占有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看被起訴方是否在某一領域侵害了對方專利。華為近日與蘋果之間的專利授權,以及對三星發起的訴訟對國內企業具有警示意義,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也起到了很好的導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