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析預測,未來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將會快速增長。而作為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部件之一,動力電池技術會不斷取得突破,產業發展前景無限。”日前,浙商銀行董事長沈仁康看好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但同時把目光聚焦在了電池的綜合回收利用方面。
他表示,新能源汽車不同類型電池產品也不盡相同,如果電池處理不能及早統籌謀劃,將會對環境造成巨大影響,同時也會對資源造成極大的浪費。為此建議我國新能源汽車電池必須要提前規劃和布局,防患于未然,避免資源浪費等現象的發生。
綜合回收利用有望成為新產業
統計顯示,從2009年到2015年,我國累計生產新能源汽車49.7萬輛,尤其是近兩年呈爆發式增長。2015年我國生產量突破35萬輛,比上年增長4倍,已取代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生產國和第一大銷售市場。按國務院2012年頒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到2020年,我國純電動汽車和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生產能力達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新能源汽車的快速發展,對動力電池壽命到期后的處理和利用提出新的課題。按照動力電池5年壽命推算,2016年下半年,第一批次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將陸續退役。
沈仁康指出,當前我國車用動力電池與傳統3C類電子電器用電池區別很大,其重量體積大、材料種類繁多、電池單體一致性差、安全問題突出及壽命預測評估復雜等特點,使其回收利用難度較大。若不能有效解決,將形成電動汽車發展與環境資源之間的矛盾。從國際范圍看,比利時優美科公司、美國Toxco公司等廠商正在大力推進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研究,為大規模商業回收進行技術儲備。可以預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綜合回收利用將會成為我國一個必不可少的新產業。
目前,我國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由于受規模限制,尚未形成完備的回收市場。國內較早從事廢舊鋰電池資源化利用的企業有深圳格林美、佛山邦普、衢州三晟等公司。但負極石墨、電解液、隔膜等回收利用有待進一步技術攻關,我國相關部門必須加快這方面的研究與部署。
綜合利用面臨法律體系欠缺危機
他指出,當前我國動力電池綜合回收利用的法規標準支撐尚不完善。車用動力電池標準體系主要包括可拆解性設計、外觀標識、包裝運輸、余能檢測、梯級利用及回收拆解等方面。雖然我國先后出臺了《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等法規,但還未針對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處理的專門立法,缺乏回收利用企業準入條件和管理辦法,制約了車用動力電池有效回收利用。
此外,我國車用動力電池回收也沒有建立全國性的網絡,未建立有效回收模式,市場不規范,表現為多家收購、分散經營,不具規模。電池極易流入個體私營者、零售商、汽車維修店和4S店等非專業回收利用機構,極易造成資源浪費、環境二次污染等問題。
回收處理技術也不成熟。據介紹,我國動力電池研究主要集中在提高其安全性能及使用壽命等方面,而回收利用環節相關技術研發卻嚴重脫節。
他指出,最近國家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政策(2015年版)》,明確了電池生產企業和整車企業(含進口商)以及電池梯級利用企業為回收責任主體。不過,廣大消費者關于廢舊車用動力電池對環境危害的嚴重性還認識不足,沒有積極主動參與到回收處理過程,相關的宣傳教育工作開展也不夠深入到位。
加快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建設
針對發展中的制約問題,沈仁康建議指出,當前相關部門需要加快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建設,建議加快落實國務院有關要求,制定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政策及管理辦法,研究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行業準入條件,推動相關技術標準體系建設,保障車用動力電池得到有效回收利用。
加快信息平臺及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建立全國車用動力電池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售后維修企業和回收再利用企業統一監管,同時為下一步構建回收制度奠定數據基礎。
由于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比較復雜,他還建議國家應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科學研究、技術設備開發和示范推廣應用,制定推薦回收利用方法、設備及工藝清單,鼓勵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整車企業及回收利用企業聯合建立技術研究工作組,促進技術進步。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選擇發展基礎較好、技術條件相對成熟的地市級城市,開展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技術及回收模式的示范應用,逐步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廢舊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