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各項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
落實國家政策,積極采取措施,支持促進小微企業發展。
一是認真落實國家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對小微企業在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項目下進口的有關自用設備及配套件等,除相關不予免稅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征進口關稅,以支持小微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
認真執行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適用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二是優化保稅貨物監管,促進加工貿易小微企業發展。
簡政放權,推進加工貿易行政審批改革。在前期取消“加工貿易備案(變更)、外發加工”等6項行政審批的基礎上,進一步取消了“保稅工廠”和“進料加工保稅集團”等2項行政審批,變事前審批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創新保稅貨物區間結轉模式,提高區間結轉效率。創新保稅貨物物流監管制度,允許企業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之間的保稅貨物流轉,采取“分批送貨、集中報關”方式辦理海關手續,并由企業自行運輸,簡化通關手續,提高通關效率,降低企業成本。在前期8個海關試點的基礎上,已向全國海關推廣。
三是深入推進海關通關制度改革,促進通關便利化。
在全面推開分類通關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企業分類標準。全國海關已實現分類通關改革在所有進出口貨物通關現場的全面覆蓋,對于縮減通關作業時間起到了積極作用,大幅提高了小微企業通關的便利化水平。
在全國推廣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積極促進小微企業發展。
四是完善海關認證企業管理。
新制訂《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取消了認證企業的規模門檻限制,并且支持誠信經營、規范守法的小微企業成為海關認證企業,適用海關認證企業各項便利通關措施。
五是引導小微企業向海關備案知識產權。
宣傳并鼓勵小微企業將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使其知識產權在邊境依法得到保護;與具有知識產權保護訴求的小微企業行業聯盟建立知識產權服務聯系點制度,進行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宣傳,開展相關法律咨詢服務,盡量使小微企業避免在生產過程中“無意識侵權”,減少企業損失。
下一步,海關總署的主要工作有:一是繼續落實和完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繼續認真落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適用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政策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和咨詢服務工作,引導和幫助小微企業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
二是改進和完善企業管理措施。完善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充分體現企業信用管理公平公正原則,取消對高信用企業的規模限制,對大中小企業一視同仁,只要能夠誠信守法經營,都可以申請成為高信用企業,享受相應的便捷通關待遇。
完善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進一步簡化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縮短辦理時限,取消報關企業跨關區設立分支機構的行政許可審批,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設立和經營成本,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三是進一步推進通關業務改革。加快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推行通關作業無紙化,全面推進關檢合作“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加快通關速度,為小微企業開展進出口貿易提供便利。
四是進一步減少出口環節收費,減輕小微企業負擔。進一步取消涉企行政性收費項目,已向主管部門申報取消知識產權海關備案費項目,對小微企業的減負效果明顯;進一步規范進出口環節經營性服務和收費,實行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完善收費公示制度。研究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降低企業費用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