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廣告法
網上近來流傳一種說法,自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于9月1日發布并正式施行以來,廣告公司的文案加班時間明顯延長,辭職人數顯著增加。據稱,廣告法實施20年來的首次修訂,直接升級到了堪稱“史上最嚴”的處罰尺度,從業人士紛紛表示廣告界的“文字獄”開始了,廣告行業2.0時代即將來臨。
這當然是夸張的笑談,不過也側面反映了當下廣告行業創意貧乏的窘境。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新廣告法對推銷商品和服務的過程進行了更細致的規范,對商品“代言人”的選擇設置了諸多限制(比如明令禁止未滿10歲兒童不可作為廣告代言人),無疑是打擊過去泛濫的虛假宣傳和不實廣告,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尤其是針對互聯網強制推送廣告的新規定,更是為人民服務的體現。但對于商家和廣告圈的文案來說,以上都能忍,但唯獨新法規嚴禁使用極限用語這招釜底抽薪,實在無法忍受。
按照目前部分專家的說法,所謂極限用語主要就是“國家級”等XX級,“最先進”等最XX,“唯一、首個”等等,基本上過去商家和廣告文案喜聞樂見的諸多形容詞和副詞的最高級語態都被列入黑名單。據說近來連夜撤廣告、通宵吐血改文案的案例比比皆是,更有被逼上梁山者黔驢技窮,只好用“好到違反廣告法”來代替,不過官方表示,這種說法作為廣告發布也涉嫌違法。
說起來廣告文案跟媒體也算近親,尤其在汽車行業,每每新車發布,官方新聞稿也總是免不了要來幾句“極致的駕駛感受/奢華體驗”、“行業新標桿”、“同級別最佳”等等模棱兩可但高端大氣的話,車企、媒體、廣告文案乃至消費者都已經習慣了,現在不讓說了,那以后的宣傳工作如何開展呢?想想也稍微替文案心疼了一下。
不過李小龍當初都能說出“我不會說自己是天下第一,但也絕不承認是第二”這樣經典的語錄,以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相信在經歷了一陣陣痛之后,廣告文案又會想出新的花樣。筆者倒是覺得如今商品廣告普遍存在的形式、內容和語言的同質化與模式化現象背后的創意貧乏和審美意識空洞更值得關注。
消費者經常抱怨廣告枯燥乏味,盡是夸張而不明所以的陳詞濫調,但實際上這種窘境是一體兩面的事情,廣告商和消費者都有責任。
一方面,廣告行業的從業者實在是精力與水平有限,像《廣告狂人》里唐·德雷柏那樣的天才實屬鳳毛麟角,而且創意的主要來源是生活閱歷和知識儲備,每天加班加到吐血的大部分普通廣告人實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如今各個行業的產品本身同質化競爭就很嚴重,拿汽車來說,同一價格區間的車基本上也就是細微之處見差異,廣告文案想出彩也近似無米之炊。不過這也不是借口,比如最近上映的《碟中諜5》,同一個系列已經拍到第五部,以特工為主題的電影更是多不勝數(007為原型的就有二十多部),還是能拍得花樣翻新口碑爆棚票房大賣,可見只要動腦筋干檸檬也是能榨出汁來的。
另一方面,大多數消費者本身也口味單一、審美意識蒼白外加容易被洗腦。商品相關知識匱乏導致不愿意看復雜數據而更樂意接受誘導性語言帶來的直觀印象和簡單結論,是全球消費者的共性,中國消費者表現得尤其突出。
現在民眾和廣告商最感興趣的可能就是刺激性的社會熱點。從這個角度來說,廣告法變嚴苛了反倒是既打擊虛假宣傳又鞭策行業創造性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