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邁出新步伐。省政府日前發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修訂本)》,進一步減少和下放省級核準權限,激發社會投資活力。新目錄中共有10類37項核準事項,與2004年本相比,同口徑減少三分之一以上。
省發改委投資處負責人介紹,新目錄在修訂過程中,最大限度減少核準事項,嚴格按照國家目錄界定的核準范圍,省級不新增核準事項。同時,最大限度下放核準權限,除國家目錄明確要求省級政府核準的事項,其他原則上下放市縣政府核準。此外,突出發展建設規劃的指導作用,電源、電網、煤礦、鐵路、公路、汽車、軌道交通等核準事項上,都明確規定依據相關規劃進行核準。目前,新目錄中共有10類37項核準事項,與2004年本相比,同口徑減少三分之一以上。其中省級政府核準事項24項;省以下地方政府核準的事項3項,包括水電站,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和其他城建項目等;省與地方分級核準的事項10項,其中,電網、內河航運、外商投資等方面,進一步擴大省以下地方政府的核準權限。
省發改委將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嚴格落實《2014年修訂本目錄》,抓緊修訂出臺《安徽省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安徽省政府備案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并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政府核準企業投資項目行為,對于屬于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核準的前置條件。同時,注重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健全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為鼓勵社會投資尤其是民間投資,創造良好投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