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政策利好不斷的新能源汽車領域,即將迎來階段性驗收。
3月29日,又一項利好新能源汽車普及的政策落地:醞釀已久的新一輪電改方案發布。隨即,比亞迪與戴姆勒合資的電動車企業騰勢通過微信平臺表示,電改方案將為新能源車帶來又一利好信號。
作為國家戰略新興產業,新能源汽車在政策與市場層面關注度非常高。3月2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出部署加快推進實施“中國制造2025”,實現制造業升級。其中,新能源汽車仍舊位列十大領域之一。
在又一輪利好政策的刺激下,新能源汽車被多個地方政府、汽車企業當做最有潛力的投資方向。3月25日,第二季中國新能源汽車政策學術沙龍中,一位與會嘉賓在會上公開透露了一組令人訝異的數字,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落實情況的一個重要時間節點,88個試點城市中近一半推廣數量為零;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提出的2015年完成累計推廣50萬輛的目標也顯得渺茫。
據沙龍主辦方統計,在2015年進行新能源汽車驗收的關鍵時期,全國88個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中,目前僅有49個城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余下39個城市還沒有任何優惠補貼出臺。
“完成情況很不好”
2015年,是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落實的一個重要時間節點。清華大學教授、中國汽車工程學會電動汽車分會理事長陳全世向記者表示,2012年,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等聯合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的通知》,中央財政從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
據悉,各部委在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上投入資金達到42億元,今年5月份即將開始驗收。這項創新工程包括25個企業,每家企業撥款1.5億元以上。陳全世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稱,“完成情況很不好”。“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與25個企業簽有目標合同,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完成一半就已不錯。”陳全世表示。
根據大智慧統計,入選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工程的單位包括純電動乘用車項目中的江淮汽車(600418.SH)、東風汽車(600006.SH)、北京汽車(01958.HK)、吉利汽車[微博](00175.HK)、長安汽車(000625.SZ);插電式乘用車項目中的比亞迪(002594.SZ)、一汽集團、奇瑞汽車、長城汽車 (601633.SH)、上汽集團(600104.SH);純電動商用車項目中的安凱客車(000868.SZ)、東風汽車(襄陽)、深圳五洲龍等。
今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很多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工作都到了要總結、結算和反思的時候了。陳全世認為:“中國的新能源汽車政策可以說是全世界最好的,但是很多情況下執行不給力。”
部分城市的“小算盤”
不僅如此,在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的運行中,同樣出現了“補貼使用不到位”的情況。“地方政府補貼過程中,考慮問題較多。”聞度研究總經理王豐斌向記者介紹,在通行全國的“公共性”政策下面,事實上88個示范城市大部分都在打自己的“小算盤”。
王豐斌舉例稱,青島的新能源汽車政策是生產在青島注冊,生態產業未在青島注冊的只能補給當地經銷商;在新能源汽車推廣較好的西安市,外地的新能源汽車企業要想拿到購車補貼,就需要在其所在城市給比亞迪秦相應的補貼政策,“這是由于比亞迪秦在西安生產”。“大家帶著這樣一種利益的心態,都是為了打自己的小算盤。”汽車分析師鐘師表示。
王豐斌說,“以往做的公共政策管理集中在事前審批,在事中、事后監督監管很不夠,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嘗試也是這樣。”
目前我國有88個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然而這些城市的標準模糊,當地新能源汽車配套產業難以清楚地摸底。“最大的問題是產業鏈不具備,導致很多城市出現現實的問題。”陳全世坦言,示范城市的數量過多、期望過高,這導致直接推廣目標設置并不合理。據新能源汽車發展規劃預期,201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累計銷售達到50萬輛。很多業內人士認為這一目標難以達成。
“限”令下的機遇
而對于消費者層面,業內認為應在買車、用車、充電等多個環節給予補貼或其他優惠政策。上海交通大學[微博]汽車工程研究院副院長殷承良向記者表示,購車者在購車之前必然會比較“電車”與“油車”的使用成本,充電成本過高將影響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積極性。但在25日參會的新能源車主看來,最關心的是“不限行”、“不限購”政策,一旦在政策層面快速實施,有望極大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
一位電動車車主表示,真正吸引消費者的是不限行、不限購,電費定多少沒關系,不補貼也沒關系。因為現在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很多都是家里有慢充樁的,公共充電設施作為補充電源,其享受到的服務不一樣,價格也可以不一樣。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流通研究室主任王青向記者表示:“如果把這兩個政策用數量化的方法體現出來,可能會極大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
為了讓市場快點“熱”起來,王青建議,在購買環節,通過價格優勢引導消費;在使用環節應建立更多針對新能源汽車的便利政策;同時,新能源汽車產品應該更加多樣化或者功能更豐富,滿足不同層次的消費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