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優化光伏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嚴格實施《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規范光伏行業發展秩序,提高產業發展水平,引導落后產能逐步退出。
《意見》提出,立足產業發展特點和現狀,以提升行業集中度、培育優勢骨干企業、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優化產業區域布局為總體目標。到2017年底,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骨干光伏企業,前五家多晶硅企業產量占全國80%以上,前十家電池組件企業產量占全國70%以上,形成多家具有全球視野和領先實力的光伏發電集成開發及應用企業。
《意見》提出,鼓勵骨干光伏企業實施兼并重組。鼓勵符合規范條件的骨干光伏企業充分發揮資金、技術、品牌等優勢,對運營狀況欠佳但有一定技術實力的光伏企業實施兼并重組。支持骨干光伏企業開展跨國并購,在全球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國際化經營能力和水平。
《意見》提出,引導上下游企業加強合作。鼓勵光伏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通過戰略聯盟、簽訂長單、技術合作、互相參股等方式,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完善產業鏈結構,重點推動多晶硅企業和電池及組件企業、上游制造企業和下游發電企業等建立深度合作關系。支持運營狀況良好、技術實力領先的骨干光伏企業對上下游環節企業實施兼并重組,完善產業鏈結構,提高全產業鏈盈利能力。鼓勵電力、化工等關聯行業骨干企業與
光伏企業實施兼并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