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節約市民百姓車輛使用成本,減少大氣污染,進一步推動“氣化
合肥”戰略實施,優化我市能源結構,改善大氣環境的目標。合肥市第二批社會車輛“油改氣”工作將于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26日開始網上報名,申請人可以登錄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網站,點擊“合肥市油改氣網上報名”專欄,進入申請填報頁面,填報機動車和所有人信息。
據悉,此次“油改氣”的車輛共5000輛,將通過網上報名、審核,按照公開公正原則進行搖號,隨機抽取產生,公布中簽車輛及備案登記工作。公安交警部門介紹,交警部門將會對所有報名車輛信息進行審查,并將符合申請資格的車輛在網上予以公布。
2015年2月9日,市公安交警部門將邀請市氣化合肥工作領導小組工作人員、市公證處公證員到搖號現場進行監督,對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車輛,通過電腦公開搖號產生5000輛中簽車輛,當場公布搖號結果,同時車主可在互聯網或通過“96598”電話查詢。
交警部門提醒:中簽的機動車輛申請人可以自行在網站下載打印《機動車油改氣指標確認通知書》,攜帶通知書到認定資質的加裝廠加裝氣體燃料專用裝置,并在車身醒目位置噴涂“CNG”標志。
符合下列條件的車輛就可申請“油改氣”
(1)提出申請的機動車必須是合肥市區(不含四縣一市)的三廂小型轎車;
(2)機動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不含營轉非、出租轉非);
(3)機動車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且注冊登記之日起不超過15年。
“油改氣”后10內需到車管所備案登記
所有中簽車輛在加裝氣體燃料專用裝置、噴涂“CNG”后,10日內到車管所辦理備案登記。并由機動車所有人本人提交以下資料:
(1)《CNG加裝車合格證》原件(由省質監局審批核發的“油改氣”汽車定點改裝企業出具);
(2)《車用氣瓶使用登記證》原件(由市質監局核發);
(3)氣瓶生產廠家的氣瓶安全檢驗報告及合格證;
(4)行駛證;
(5)《機動車查驗記錄表》;
(6)所有人身份證明。
今后“油改氣”車輛如何核發車輛檢驗合格標志?
已備案的“油改氣”車輛,在申請核發檢驗合格標志時,機動車所有人除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外,還應當提交有效期內的《車用氣瓶使用登記證》、《CNG加裝車合格證》。車輛管理所審查各項證明材料的真實有效后,方可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油改氣”車輛使用不能超過15年
已備案的“油改氣”車輛,注冊登記之日起超過15年的必須拆除氣體燃料專用裝置、清除“CNG”標志,并于10日內到車管所撤銷備案。交警部門還提醒如果因其他原因需要移除氣體燃料專用裝置的,在移除裝置、清除“CNG”標志后到車管所撤銷備案。
此外交警部門還將對上道路行駛的“油改氣”車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行車安全;車輛管理所對未進行登記備案或無登記證以及氣瓶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油改氣”車輛,將一律不予辦理相關車管業務。報廢的“
油改氣”車輛及隨車氣瓶也將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