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機電產品交易網訊 繼電動車“國六條”政策出臺后,國家發改委7月30日首先出臺落實細則。《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將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區等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電價。
新能源汽車是國家戰略新興產業,根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力爭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萬輛,到2020年生產能力達200萬輛、累計產銷量超過500萬輛。
數據顯示,到2013年,全國推廣新能源汽車2萬輛,比過去4年的總和翻了近一番,2014年上半年全國生產新能源汽車超過2萬輛,但與《規劃》目標還有很大差距。目前,新能源汽車正從以公共服務領域用車為主逐漸向公共服務和個人使用并重擴展,解決充電難問題成為重中之重。
為了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充換電設施市場,社會民眾多用電動車,《通知》提出,在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向用戶收取的電費、充換電服務費這兩項收費中,電費按照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執行,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執行大工業電價,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區等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用戶降低充電成本。
充換電服務費則按照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燃氣)汽車使用成本原則,由地方按照“有傾斜、有優惠”原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2020年前,各地要通過財政補貼、無償劃撥充換電設施建設場所等方式,積極降低運營成本,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費,讓消費者得到更多實惠,增強電動汽車競爭力。今后,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充換電服務費逐步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通知》還強調,將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配套電網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電網企業不得收取接網費用,減輕電動汽車用戶負擔。
業內人士認為,扶持電價政策的出臺有望帶動充電設施的建設,以及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根據《電動汽車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到2015年底,我國計劃在20個以上示范城市和周邊區域建成一整套由40萬個充電樁、2000個充換電站構成的網絡化供電體系,預計總投資在600億元以上,其中充電設備的投資將達到百億規模。
事實上,這一巨大市場目前已經加速啟動。據了解,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配套設施,廣州將在2015年底前規劃建設各類電動汽車充電站105個。而北京在今年年底前,將完成1000個快速充電樁建設,五環內初步形成快速充電網。上海2013年至2014年則將建設交直流充電樁約1800個、2015年4200個左右。
“在北京的充電站建設中,今年會選取20個左右的示范項目,嘗試一些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在政府補貼的同時,允許建設運營企業有一定的收費,來保證些許盈利。等形成可行的模式后,再推廣。”北京市相關部門人士向
中國機電產品交易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