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產業再迎政策利好。7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發布,提出要堅決破除新能源汽車推廣的地方保護,制定新能源汽車企業準入政策,加快研究確定2016年-2020年推廣應用的財政支持政策。市場人士指出,《指導意見》的政策落腳點正是目前新能源汽車推廣的癥結所在,隨著針對性政策逐步落實,新能源汽車產業有望二次提速。
六方面“劍指”推廣癥結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已經有了較大發展,汽車企業和相關行業加大了研發投入,關鍵技術攻關取得一定突破,試點城市推廣應用取得積極進展。2013年全國推廣新能源汽車2萬輛,比過去4年的總和翻了近一番;2014年上半年全國生產新能源汽車超過2萬輛。
雖然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已經取得一定成效,但與規劃目標還有很大差距,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還存在一系列問題,如:有些地方對發展新能源汽車心存疑慮、充電設施建設滯后、企業盈利模式尚未形成、扶持政策有待完善、存在著不同形式的地方保護、產品性能需要進一步提高等。
此次《指導意見》針對當前新能源汽車推廣的癥結提出了很多措施,包括:加快充電設施建設,積極引導企業創新商業模式,推動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應用,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破除地方保護,加強技術創新和產品質量監管等。
以地方保護為例,雖然國家早已明確了補貼標準和范圍,可是多數試點城市的地方補貼遲遲未能落實。為此,《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區執行統一的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廣目錄、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測檢驗、要求汽車生產企業在本地設廠、要求整車企業采購本地生產的電池、電機等零部件等違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