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征收不同稅率的資源稅,提高稀土行業生產成本,淘汰落后產能。
財政部近日印發《國家物聯網發展及稀土產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提出對已整體完成稀土開采監管系統建設的地方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一般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0%。
“持續低迷甚至虧損的稀土企業,終于等到稀土產業補助資金。”稀土行業相關分析師指出,國家對稀土資源開采監管,以及對通過環保核查的采選和冶煉分離企業進行獎勵,打擊了國內非法違規企業,扶持了正規企業,有利于產業整合。
對于這一政策對行業的提振效果,包鋼稀土證券部人士表示,政策剛出來,具體補貼形式和如何落實還未可知,現在補貼金額沒到賬,還要看相關部門后續安排,可能對公司影響不是很大,是短期性的提振。
上述稀土行業分析師表示,受益此項政策的稀土行業龍頭包括,包鋼稀土、廈門鎢業、五礦稀土、寧波韻升、正海磁材、銀河磁體、盛和資源,另外物聯網概念中的士蘭微、北京君正、同方國芯、華天科技、和晶科技也值得關注。
“國家產業補助資金出臺,對于處于長期低迷甚至陷入虧損的稀土企業來說,無疑將會提振企業的業績。”業內人士分析,用資金支持稀土關鍵技術研發和高端應用以及公共技術平臺建設,有利于轉變目前靠稀土資源賺錢的產業發展方式,進而延伸至稀土整個產業鏈。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稀土資源稅整體稅負過低,難以充分發揮稅收政策保護資源的應有作用。比如,氧化鐠的資源稅率估值在0.2%,而我國鐵礦石資源稅率估值約2.5%,可見鐵礦石的資源稅稅負遠高于稀土。
不少業內專家建議,要改變稀土行業現狀,應運用財稅政策,加強行業監管,根據資源重要程度不同,征收不同稅率的資源稅,提高稀土行業生產成本,淘汰落后產能;把稀土資源稅用于環境治理,實現稀土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對于采用先進生產工藝、環保達標的企業,允許企業以稀土抵押從銀行獲得貸款,以緩解企業資金鏈緊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