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與韓國駐華大使金章洙在商務部交換外交照會,中韓雙方共同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將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稅,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稅。
中韓、中澳自貿協定
同日,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馬朝旭與澳大利亞候任駐華大使亞當斯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悉尼就中澳自貿協定生效互換兩國外交照會,雙方共同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將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稅,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稅。具體降稅幅度已在商務部網站上公布。
中韓自貿協定于2012年5月啟動談判,2015年6月1日正式簽署。中澳自貿協定于2005年4月啟動談判,2015年6月17日正式簽署。中韓、中澳兩國領導人一直高度關注并親自推動協定的談判進程,多次表達強烈的政治意愿,對協定的談判和生效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中韓、中澳
自由貿易協定是中韓兩國和中澳兩國經貿關系發展中的一件大事,將進一步擴大雙邊貿易投資,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提高雙邊投資的可預見性和透明度,促進中韓兩國和中澳兩國間貨物、資本、人員等的自由流動,為業界創造更加便利、透明和公平的貿易和投資環境。協定的生效,將為深化中韓和中澳雙邊經貿合作、推動各國經濟增長注入強勁動力,為全面提升中韓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奠定堅實的共同利益基礎,為充實中澳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發展提供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