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發布《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擬對鋰離子電池生產實行準入,嚴格控制新上單純擴大產能、技術水平低的鋰離子電池行業項目,并通過規定企業電池年產能不低于1億瓦時等條件,以避免行業“散、小、亂”發展趨勢。
工信部還要求,鋰離子電池行業的企業及項目應符合國家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節能管理等法律法規要求,在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建設工業企業的區域不得建設鋰離子電池行業項目,要求上述區域內的現有企業逐步遷出,并對安全、衛生等準入條件進行了闡釋。
《條件》擬于2015年開始實施,管理的范圍適用于鋰離子電池行業上下游企業,包括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電池等企業,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得設立。
此外,為了規范行業發展,鋰電材料產業創新聯盟也于近日成立,該聯盟將建立行業公共創新平臺,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化,并推動產業的國際合作。
工信部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鋰離子電池生產制造基地,有一定規模的鋰離子電池相關生產企業已近2000家。2013年,我國鋰離子電池累計產量47.68億只,比上年同期增長了16.95%,但大部分企業生產工藝和裝備水平低,產品技術含量和企業生產規模低,主要占領價格低廉的低端產品市場,而一些高端材料、關鍵制造設備和筆記本、IPAD、高性能動力
電池市場主要被外國占有。